近日,“今日头条”与“微博”之间有关限制抓取网页内容的案件迎来二审判决,法院认为微博是在行使企业自主经营权范畴内的正当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但同时也强调:对于互联网企业所设置的任何robots协议,并不能全部基于企业自主经营权而当然地认定其具有正当性。这一案例,再次将人们的目光引向大数据的司法保护问题。本文下篇也将对相关案例有所涉及。
《浅谈“21世纪的石油”及其法律保护(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