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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马一德:加快构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新格局
来源:知识产权家微信公众号 日期:2023/02/24 浏览量:820
      2023年2月11日,由《中国知识产权》杂志主办的“第十三届知识产权新年论坛暨2023中国知识产权经理人年会”在京召开。本届新年论坛主题为“善用机遇 行稳致远”,重点关注后疫情时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法律合规问题,对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变革挑战与发展机会作出总结与展望。在“中国知识产权高峰趋势论坛”上,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大学名誉教授马一德作主题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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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一德在演讲中回顾了中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的形成历史,分析了当前中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现状与不足,并就构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新格局提出建议。

       以下为演讲实录:

尊敬的各位老师、各位知识产权同仁,非常感谢主办方邀请我参与第十三届知识产权新年论坛,在新年里就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话题谈谈我的体会。

      2022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新设知识产权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这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知识产权教育迈向正轨,也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我在这里谈三个问题:一是中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的形成;二是中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不足;三是如何构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新格局。

一、前言

      人才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第一资源”。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这是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根本性纲领,需要我们继续学深悟透。

      2021年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了我国人才工作的目标方向,即:“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这是做好人才工作的目标方向。”

      知识产权是国家创新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这是一个新的论述,为我国的知识产权工作指明了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落实责任,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相关协调机制,重视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为未来15-20年内中国创新事业和知识产权发展提供纲领性指引,两份重要文件都要求加强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提出:“营造更加开放、更加积极、更有活力的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流动配置机制。支持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自主设立知识产权一级学科。推进论证设置知识产权专业学位。实施知识产权专项人才培养计划。依托相关高校布局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加强相关高校二级知识产权学院建设。”

二、中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的形成

      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经历了一个由“逼我所用”到“为我所用”的法律变迁史,由“被动调整”到“主动创新”的政策发展史,由“西方中心”到“平等对话”的话语建构史。知识产权教育研究紧密围绕党和国家改革发展之大局,在与西方法学思潮的交流与碰撞中,从单纯的借鉴和移植走向自立和创新,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建立起了中国特色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
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可以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知识产权法学二级学科的建立;第二阶段是知识产权相关学科的多元发展;第三阶段是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交叉学科。

(一)知识产权法学二级学科建立
      这一阶段,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认知始于《TRIPs协定》知识产权私权属性的界定。改革开放初期,郭寿康、郑成思、刘春田、吴汉东等学者将国际组织条约、外国立法以及著述最早引入国内,对于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和保护体系建立发挥了奠基性作用。

      伴随着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相继确立,以及我国争取加入WTO的大背景,知识产权成为“显学”,一批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法研究的学者从各学科中分离出来,专门从事知识产权研究教学。1981年,郭寿康教授在中国人民大学民法专业中招收“知识产权法”方向的研究生,开中国大学知识产权学位教育之先河。1987年,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本科专业目录》将“知识产权法”作为法学类增设的二级专业。1997年,教育部高等法学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将知识产权法课程列为法学14门核心课程之一,进一步强化了知识产权的法学学科属性。

(二)知识产权相关学科多元发展
      这一阶段,伴随着由“逼我所用”到“为我所用”,国内对知识产权的认知由私有产权转向公共政策工具,学者们更加关注知识产权制度实效,开始从不同学科语境探讨如何选择、构建知识产权政策并服务于社会发展目标,进而形成了法学、管理学、经济学、情报学等知识产权学科多元发展的格局。

      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提出,设立知识产权二级学科,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知识产权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2015年,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加强知识产权相关学科建设,在管理学和经济学中增设知识产权专业,加强知识产权学位教育。知识产权学科由此成为了法学、管理学、经济学三个学科门类下属的“二级学科”。

(三)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交叉学科
      这一阶段,在实践需求的驱动下,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走向融合,推动构建起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2017年,知识产权专业人员正式纳入国家职业分类,2019年成功增设了“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职称。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形成了一个以法学学科门类为主体,以管理学学科门类为辅助,以15个二级学科模式为支撑,涵盖第一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硕士和博士生培养的完整生态体系。

      1993年,北京大学成立国内第一所知识产权学院,至今全国已有50多所高校建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学院。截至2021年,全国已有100多所高校开设了知识产权本科专业,200 多所高校进行知识产权方向的硕士学位教育,50多所高校开展知识产权博士学位教育。2022年7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批准同济大学新增知识产权一级学科博士点。

三、中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不足

(一)总体问题
      知识产权人才是发展知识产权事业的第一资源,是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先决条件,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战略支撑。根据中国科协《中国科技人力资源发展研究报告(2020)》,我国拥有科技人力资源约1.1亿人。按照国际惯例,知识产权人员占科技人员的比例为4%,据此计算,我国需要400万名知识产权从业人员。但是,数量上,与显示需求对比,目前全国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规模为69万人,尚存在巨大的知识产权人才缺口;质量上,高层次人才、复合型人才,以及符合高科技企业需求、能够处理跨国知识产权事务的知识产权人才普遍缺乏。

(二)内在原因
      一是学科隔阂阻碍复合型高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知识产权不仅涉及法律制度问题,同时横跨多学科领域,要求知识产权人才具备多重学科知识背景,除掌握法学基础知识外,还应当能够理解理、工、经、管等学科的基本原理,成为懂法律、懂科技、懂经济、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就国内现状来看,知识产权跨学科研究教学格局虽已形成,但却处于分散、凌乱状态。相当长的时间内,学生学科背景单一,仍然以法学为主,对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了解较少。各高校知识产权专业培养方案存在较大差异,文科院校和理工科院校的知识产权专业课程设置只能根据各自的学科优势而各有侧重,没有统一的培养方向,课程、教材、科研缺乏科学化、体系化、统一化建设,质量参差不齐。

      二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节。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起步较晚,根本上仍然存在知识产权培养院校少、师资缺、低水平重复、国际化程度低的问题。囿于学科发展水平局限,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缺乏对产业技术的深入把握,针对性不强的培养导致专业人才回应和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有限,知识产权的专业特性在教学环节上难以突出。知识产权教学体系单一,停留在以传统课堂讲授、法理教育为主的阶段,实践教学、案例教学应用不足,课程设置存在“重法律、轻技术和知识产权实务”的问题。

四、构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新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9月27日的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强调:“走好人才自主培养之路。高校特别是双一流大学要发挥培养基础研究人才主力军作用”,“要建立交叉学科发展引导机制,培养高水平复合型人才。”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应该有三大支柱,即学历教育、职业培训和理论建设。

(一)学历教育
      作为一项多学科交叉融合、高度集成的新兴学科,知识产权在传统学科目录下面临着定位不清、涵盖不足、层级偏低的困境,导致学术资源分配、评价体制与其战略地位、现实需求存在错位。今后,要进一步探索交叉学科建设,培养复合型人才:区分专业人才和学术人才,因材施教。对于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应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主,以知识体系与学术逻辑为辅,区分知识产权保护、运营、服务、国际化不同方向培养“一技之长”,建立“理工+知识产权”“经管法+知识产权”的本硕贯通式培养模式,突出实践课程和实践锻炼。对于学术型硕士、博士,应侧重知识产权学科基础理论,推动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相关学科教学资源的深度融合,建立知识产权交叉学科。

(二)职业培训
      一是应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面向政府、企业、国际组织培养高水平复合型人才,由高校、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参与,建立知识产权人才产学研培养模式,以需求为导向建立知识产权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形成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交流平台。

      二是应借鉴工商管理硕士的培养经验,扩大现有知识产权人才的继续教育,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律师、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的培养和培训,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保驾护航。

      三是应建立知识产权网络培训体系,适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推动建立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上线推出知识产权网络精品课程体系。

(三)理论研究
      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以学术理论研究为根本土壤。我国知识产权学术不乏高屋建瓴的宏观理论构造,但欠缺深入国情的精准分析。伴随着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由被动跟随转向战略主动,理论研究定位“主方向”、政府粗放式的政策投放已经不符合时代需求,今后,要通过精准、科学的理论研究和政策调适,维护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的有机互动。

      此外,应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为人才培养提供根本支撑;加强知识产权实证调查研究,将全面掌握知识产权国情态势作为理论研究前提,明确中国问题、中国诉求、中国立场;研究应以中国实践和中国问题为中心,尤其针对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产业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向区域、产业、企业等具体层面精细化延伸;在国际层面,提炼属于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国际话语,争取最大范围的利益认同、价值认同、规则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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