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表彰北京市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京知局〔2022〕152号),经市级相关单位和各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逐级推荐和评选,北京市评选表彰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研究,拟表彰全市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30个、先进个人29名。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市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0日至17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10-88012068、88010177
传真:010-88012062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院4号楼504室
电子邮箱:renshichu@zscqj.beijing.gov.cn
邮政编码:100053
北京市评选表彰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