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5日电(记者刘亭亭)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市场主体冒名虚假登记行政检察类案监督情况,并对履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加大惩治力度、凝聚合力等针对性举措,推动源头治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记者采访了解到,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虚构注册地址、伪造租赁合同等进行虚假登记,干扰正常的公司登记注册秩序,损害法律权威,侵害权利人合法权益,亟待共管共治。
从办案情况看,当前市场主体冒名虚假登记问题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不法分子利用登记手续简化的便利冒用他人身份虚假登记。虽然行政登记部门已通过人脸识别、实名核验等方式,加强对基本信息的查验,但不法分子仍通过AI等技术手段突破核验,达到虚假登记目的。浙江检察机关充分运用大数据能动履职,开展虚假注册公司治理专项监督,摸排案件线索8172条,制发类案检察建议24件,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893家公司作出变更或撤销登记。二是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壁垒,尚未建立线索移送、数据共享等机制,案件发现难,行政监管合力有待提高。如某市检察院将检察办案数据与从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电力公司等调取的数据进行碰撞、分析,发现本地37家企业涉嫌冒名登记、虚假注册等问题。三是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时调查取证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机关可以对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案件进行调查核实,但调查取证手段有限,以及冒名登记、经营地址不明或不实等原因,导致难以收集足够证据,无法进行吊销、撤销处理。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行刑衔接,依法办理虚假注册公司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促进诉源治理。”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加大惩治力度,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虚开发票、洗钱和非法集资等犯罪案件过程中,注重发现和惩治利用虚假登记实施相关违法犯罪的行为,推进对市场主体违规登记的全链条、全方位惩治;加强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推动行政监管部门之间,特别是市场监管部门与税务部门、人民银行之间建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形成惩防合力;充分发挥大数据在监督线索挖掘、筛查和深化类案监督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梳理共性问题,依法制发类案监督检察建议,不断提升监督工作质效;加强法治宣传,发布涉虚假登记治理典型案例,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群体以案释法,促进其增强法治意识,共同助力建设高标准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