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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凝聚解纷“大合力” 强化保护“全链条”(知识产权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日期:2022/09/15 浏览量:185

北京市11个部门联合发布实施意见,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立体化工作网络——

利益多元化、诉求多样化、市场复杂化、技术难度高,这些特征决定了调解在化解知识产权纠纷方面的独特优势。近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版权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完善首都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在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助力“两区”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作用,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并提出到2025年“重点区域和行业领域全覆盖”“形成新时代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体系”“建成多元调解工作格局”的工作目标。

解纷效果显著 惠及市场主体

《意见》是对2015年由北京市8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北京市加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意见》的“全新升级”,延续并丰富了“多元调解”的概念和工作思路。

如何理解“多元调解”?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相关工作负责人介绍,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进行有机衔接、优势互补、协调联动,就是“多元调解工作格局”的具体形态。

《意见》提出的6项主要措施中,强调“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体系”,明确了北京市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协调指导委员会负责全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全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构建并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统筹推进,行业性专业性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工作室广泛参与、优势互补的立体化调解工作网络。

据悉,2015年起至今,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指导下,中国(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指导管理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累计受理各类纠纷3.6607万件,调解结案1.8856万件,调解成功1.1818万件,调解成功率62.7%。在关于2021年北京受理纠纷的统计中,案件调解结案的平均耗时较审理结案的平均耗时缩短近80%。

“北京市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为权利人提供了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解纷效果显著,惠及更多创新主体。”该负责人表示。

关注重点行业 覆盖重点区域

《意见》充分表达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的关注,提出积极探索知识产权纠纷易发、多发行业,以及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进一步扩大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覆盖面,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向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高精尖产业集聚区等重点区域延伸,在重点互联网企业建立高效解决知识产权纠纷联系人工作机制等具体措施。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相关工作负责人介绍,中国(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联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案庭,与京东、字节跳动、腾讯等12家在京互联网企业建立了高效解纷联系人机制,通过备案固定联络人,减少企业对接成本,提高案件审判效率,同时协助企业快速对接多元解纷途径,实现“未诉先办,源头处理”的目标。

该负责人介绍,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的纠纷中,超三成涉及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和瞪羚企业。目前,该中心已在软件、电子信息、医疗器械等领域指导建立了16家行业性专业性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两区”重点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立12家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整体来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有力护航了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该负责人表示。

深化诉调对接 形成品牌效应

《意见》对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要求推动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同时,要求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吸纳具有知识产权工作背景和行业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士、专家学者、律师等担任调解员,培育扶持有需求、有条件的调解组织做大做强、树立品牌。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相关工作负责人介绍,中国(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等7家法院建立紧密合作机制,派驻专、兼职调解员开展诉前委派、诉中委托案件调解工作,今年1月至8月,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已接受法院委托案件4310件,占调解案件受理总量的84%。此外,该中心指导4家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北京互联网法院“非诉调解平台”,今年3月加入平台以来共调解500余件非诉案件;依托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知识产权局“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指导14家人民调解委员会进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全流程在线调解工作。

在队伍建设方面,据介绍,北京市已培养了一支300余人的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培育了一批兼具知识产权专业能力与行业优势地位的优秀调解组织,圆满化解了“安徽某著名白酒企业与某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商标注销损害赔偿纠纷”“‘西湖龙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纠纷”等具有较大行业影响力的案件。

“建立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员队伍,是高质量解决‘市场复杂化、技术难度高’的知识产权纠纷的有效举措。”该负责人表示。

种种举措,都体现出《意见》提出的4项原则“坚持首善标准、坚持自愿平等、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灵活创新”的精神。对4项原则的阐释,正体现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背后的要旨用意。

“相关工作任重道远,我们还需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全力推进北京市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建设。”该负责人表示。 (刘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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