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及《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要求,完善首都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在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助力“两区”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市知识产权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版权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海关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原《北京市加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的意见》(京知局〔2015〕181号)同时废止。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版权局
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