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端鸿(同济大学教育现代化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的通知》。通知指出,力争利用5年时间,有组织推动1000所以上高校支撑服务10000家以上企业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共同推动校企深度融合。高校如何从国家战略发展需求高度出发,增强校企合作的效率、效益,以共同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
长期以来,高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一直存在,不同类型、层次的高校和各类企业之间探索了多种合作模式。但整体而言,校企合作主要停留在合作开发、技术委托、人才培养、实习实践等方面,合作的规模相对较小、层次不高。很多企业认为,高校缺少对市场规律和前沿技术的掌握,很难真正解决企业所面临的核心技术难题。不少企业认为,校企合作往往会演变成企业单向提供资源,为高校人才培养提供支持,而未能形成互惠共赢、协同共生的校企合作生态系统。
这次三部门出台文件,目的就是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推动高校和企业更加紧密合作。目前,我国已经逐步形成高水平研究型大学集群,同时也发展出了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企业,但我国在产业发展中仍然面临一系列“卡脖子”问题。构建新发展格局最本质的特征是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在国际竞争较为激烈的大背景下,只有校企之间开展更加有深度和广度的合作,在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方面拥有更强的主导权,才能更好应对全球价值链动态重构过程中的技术冲击。
“千校万企”行动的核心任务是“高校+企业”创新突破一大批制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围绕这个核心任务,要新建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集成攻关大平台,打造一批校企创新联合体,联合部署一批协同攻关任务,实施一批高校专利开放许可项目,遴选一批专家教授担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导师,培育孵化一批优质中小企业,有组织地推动千所以上高校支撑服务万家以上企业高质量发展。
“千校万企”行动将推动高校和企业双向发力,着力调动高校和企业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增强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内生动力,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高校在“千校万企”行动中要力争打破校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发挥人才聚集优势,组织科研人员、优秀博士生等深入企业开展技术服务,解决企业难题。高校要善于对接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等不同层次的需求,组织专家教授、青年教师等不同类型的创新人才,通过联合攻关、技术服务等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实现企业需求与高校创新资源精准对接。
高校在“千校万企”行动中要采取一系列举措促进产教深度融合。三部门联合实施“千校万企”行动,就是为了加强高校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上推动校企合作。高校应当更好发挥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积累的优势,聚焦真问题,加快高校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转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推动高校更好适应、支撑、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高校在“千校万企”行动中的主体应是二级院系和科技人员。面对“千校万企”行动的政策红利,高校要把握新的发展机遇。当下,部分高校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备的校企合作管理体系,调动了二级院系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他们必然会在这一轮政策中积极把握机遇,享受红利。其他高校则需要加强两级管理,调动二级院系开展“高校+企业”协同创新的主动性,优化调整评价评估体系,把高校科技人员面向企业开展“四技服务”以及校企协同创新成果、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作为重要评估内容,加大激励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