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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建设统一大市场,市场监管如何更加有为
来源:光明网 日期:2022/06/23 浏览量:212

作者:樊继达

  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走好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有为的市场监管有助于消除地方保护与市场分割,规制不正当竞争,打通制约国民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是推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客观需要与重要保障。

  建设统一大市场呼唤市场监管更加有为

  强大的国内统一大市场需要推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市场监管借助进入管制、日常监管、行政处罚等手段消除各种有形无形梗阻,将市场中的各种不当行为降至最低,是维护统一大市场有序运行的“定海神针”。

  从理论维度看,作为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市场一边连接供给,一边连接需求,但由于存在市场失灵,并不能自动实现社会整体福祉的最大化。公共经济理论认为,政府“有形之手”可以有效纠正市场中的失灵情况。比如,因为分散决策、个人理性及外部性,市场通常无法有效提供外交、国防等公共产品,政府可以进行“补位”,保障民众享受基本可及的公共产品服务。受信息不对称或信息不完全影响,市场运行中容易出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情形,这将阻碍市场交易,导致市场失灵。作为政府重要职能之一的市场监管可通过规制管制等手段予以矫正,保障市场充分发挥其配置资源的功能。再者,在市场经济中,每个理性经济人都有自利的一面,都会按对己利益最大化的规则行动。通过市场监管制度安排,将会最大限度消除垄断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使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与集体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尽可能一致,从而实现激励相容与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从现实发展看,市场监管是打破市场壁垒与地方保护等顽疾的必由之路。改革开放后,中央通过向地方分权,成功调动了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相邻地方政府之间的高强度竞争成为中国创造经济奇迹的驱动力量之一。但不可否认,在地方竞争的过程中,市场分割、地方保护、贸易壁垒始终如影随形,选择性支持政策、低水平重复建设、过度同质化竞争屡见不鲜。有的地方追求“自我小循环”,对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安全等监管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现象时有发生,市场主体难以形成稳定的预期,严重影响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和超大规模人口优势的发挥。近年来兴起的互联网平台企业之间互垒高墙,大数据杀熟、掐尖并购、赢者通吃、泄露个人隐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坏消费者权益,致使市场竞争失序,产生严重的外部不经济。必须看到,建设统一大市场是与经济发展阶段及水平相适应的长期过程,需要综合施策,市场监管对消除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问题与乱象极为重要,也将有助于推动我国从“大市场”向“强市场”转变升级。

  市场监管有为必须发挥中央、地方和各方面积极性

  作为政府重要职能之一,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属于政府理应提供的公共产品。进入新发展阶段,市场监管必须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放应放足,管要到位,落实好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的监管职责,实现高质量的有为监管。需要指出的是,市场监管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充分发挥中央、地方和各方面积极性。基于信息对称、激励相容、兼顾政府职能和行政效率、权责利相统一等原则,合理划分市场监管领域中央与地方事权责任,既体现市场监管“全国一盘棋”的统一性,又在中央统一指导下赋予地方必要的权力,调动其积极性。

  中央层面主要负责立规建制,强化对各类市场主体的无差别制度保障,增强市场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维护监管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和市场统一。当前应加快推进市场监管行政立法,完善监管程序,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清理废除各地区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为激发市场活力和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提供法治保障,提振市场主体应对需求不足、供给冲击及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的信心。

  地方各级政府承担微观事务层面的具体监管职能。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合理划分各层级政府监管权责,推动人财物等资源向基层下沉,维护好公平竞争秩序。确保基层监管部门对下放的权限接得住、接得好,杜绝“懒政惰政”,构建从中央到地方政令统一、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监管工作体系,确保监管执行不变通、不走样,真正推动统一大市场建设。当然,鉴于治理超大规模国家的极端复杂性,可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前提下,围绕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探索跨行政区域监管新路径,通过“跨省通办”、联合执法等措施,提升跨区域市场监管协同治理水平。

  充分发挥监管“相关者”的积极性。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相关监管部门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范围内监管责任。未来一个时期应统筹执法资源,建立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必须看到,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在监管中发挥重要的桥梁作用,通过构建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探索形成政府监管、平台自律、行业自治、社会监督的多元治理新模式。

  持续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正从追求“有没有”向“好不好”迭代升级,人民期盼有更高水平的衣食住行,更安全有效的医疗卫生等民生服务。应紧扣人民群众关心的痛点开展精准监管。一是坚持人民至上管好“食品药品”。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群众生命健康与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感与获得感。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在标准、处罚、问责等方面实行“最严”监管,推进食品安全标本兼治、提升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可及性。二是坚持质量优先管好“工程工业”。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统一公正监管,强化重要工业产品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依纪依法严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三是坚持有序发展管好“新业态新模式”。近年来,我国各类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线上市场与线下市场交织融合,创新和保护等需求更趋多元,对政府监管提出更高要求。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及时补齐法规和标准空缺,提升监管效能。对互联网医疗、线上教育培训、在线娱乐等重在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强化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对平台经济从专项整改转向常态化监管,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发挥平台经济在消除市场分割、打破地方保护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市场监管是一个涉及面广、触及利益深、配套性强的系统工程,与市场经济发育水平、社会治理结构完善程度以及其他领域的改革密切相关。瞄向建设统一大市场的有为监管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久久为功。一是坚持依法监管。抓紧制定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监管急需的法律法规,建立任职限制、终身禁入和终身追责制度。二是不断创新监管形式。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堵塞监管漏洞,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针对市场主体类型多样、量大面广的现状,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发挥信用监管功效,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赋能监管,让市场违规者无所遁形。三是加强对监管者监督。严格规范政府监管行为,防止监管者“被俘虏”和不作为、乱作为。提高监管规范性和透明度,建立贯穿监管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好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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