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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专利法的角度探讨“什么是以获得健康状况为直接目的”
来源:永新知识产权 日期:2022/05/19 浏览量:502

    涉及医疗的方法,在近期的审查实践中易于被审查员认为该方法“以获得健康状况为直接目的”,因而属于疾病的诊断方法。

但是,代理人在OA答复中,面对这种涉及“健康状况”诊断治疗方法的审查结论时,对于审查员做出上述判断所依据的逻辑以及理由往往存在着一定的不同理解和认知。

    本文通过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案例,对所述情况展开相应的探讨与分析。

 

案情介绍

 

   该专利申请的方法权利要求13涉及一种用于确定血流储备分数的方法。

13、一种用于确定血流储备分数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获得表示人类对象的冠脉树的体积图像数据;

    提供用于模拟冠脉树中的血流的参数模型;

    提供充血边界条件模型,所述充血边界条件模型表示针对所述参数模型的至少一个预定义充血边界条件参数;

    从所述体积图像数据中提取至少一个个性化特征,其中,所述至少一个个性化特征表示所述冠脉树的至少一个形态学特征,并且其中,所述冠脉树的所述至少一个形态学特征涉及和/或表示形成所述冠脉树的冠脉血管的周围表面的组织的特征;

    基于所述至少一个个性化特征来调整所述充血边界条件模型,从而得到个性化充血边界条件模型,所述个性化充血边界条件模型表示针对所述参数模型的至少一个个性化充血边界条件参数;并且

    利用所述参数模型和所述个性化充血边界条件模型来确定所述人类对象的所述冠脉树的冠脉血管的血流储备分数。

 

    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审查员认为:该方法是以有生命的人体为直接实施对象,以获得健康状况为直接目的,属于疾病的诊断方法。

                           

 

    初看审查意见会觉得很纳闷: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4.3.1.14.3.1.2中的规定,“健康状况”应理解为:患病风险度、健康状况、亚健康状况以及治疗效果等。因此,患病风险度评估方法、健康状况(包括亚健康状况)的评估方法都属于疾病的诊断方法(参见《审查操作规程实质审查分册》)。因而,不论“血流储备分数”可以指示出动脉疾病患者的最佳处置(或治疗)方式还是可以指示出冠脉狭窄的功能严重性,用于确定血流储备分数(FFR)的方法权利要求13都不是“以获得健康状况为直接目的”。

    后来,笔者注意到《以案说法——专利复审、无效典型案例指引》,其第一章3.3.1.4节指出:“健康状况”的评估结论可以用于确定患者更加适于哪种诊断或治疗手段、亚健康人群或动物应当以什么手段预防疾病等,其实质上属于疾病诊断的范畴;对这类申请给予专利保护,将会影响医生自由选择该方法确定人体或动物体的身体状态,导致诊断或者治疗疾病的过程受到限制。 

    尤其是,当笔者看到审查员在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引用公知常识:若FFR<0.75证明狭窄有血流动力学意义,应防止支架手术,来证明权利要求13的方法是“以获得健康状况为直接目的”时,才推测审查员的这种结论可能出自《以案说法》的上述说明。

 

讨论

    那么,确定出FFR的值到底是否属于诊断方法呢?

    根据《审查操作规程实质审查分册》介绍的“直接目的判断方法”:虽然检测方法没有分析、比较等过程,如果根据该检测值可以直接得到健康状况,则其直接目的是获得健康状况;如果根据该检测或测量值不能直接得到健康状况,则该检测或测量值属于中间结果信息,该方法不属于疾病的诊断方法。

 

    就该案而言,尽管FFR冠脉狭窄严重程度的一个指标,但它并不是诊断冠脉狭窄的唯一手段。正如如下的维基百科内容提到的,狭窄和正常之间有一个很大的灰色区域。医生根据包括FFR在内的所有可用信息进行诊断,但FFR值本身并不能对冠脉狭窄做出诊断。

    参考https://en.wikipedia.org/wiki/Fractional_flow_reserve,其中提到:FFR针对异常不存在绝对分界点;相反,有平稳的过渡,即存在较大的不安全“灰区”。在临床试验中,使用了0.750.80的分界点,其中,大于0.8的较高的值表示无明显狭窄,而小于0.75的较低的值表示有明显病变。

    但是,如果某位患者的FFR值在0.750.80之间,则就无法确定该患者的心肌是否缺血或冠脉是否狭窄。因此,采用方法权利要求13确定的FFR值无法直接得到健康状况,该方法并不是针对心肌或冠脉的诊断方法。 

    另一方面,根据该申请说明书第0002段的记载:最近的研究表明,血流动力学特征,如血流储备分数(FFR),是确定动脉疾病患者最佳处置/治疗(optimal treatment)的重要指标。另外,正如审查员指出的,在心血管领域,FFR<0.75的病变宜行血运重建;而FFR>0.80的病变为药物治疗的指征。

尽管FFR的特定值可以用来为动脉疾病患者确定治疗方案,但是介于0.750.80之间的FFR值无法直接确定动脉疾病患者更加适于哪种治疗手段。因而,即便按照《以案说法》的判断原则,也无法将权利要求13的方法认定为“以获得健康状况为直接目的”。相应地,该方法也不属于疾病诊断方法。 

    根据说明书在背景技术部分的介绍:血流储备分数是根据压力测量(最好在冠脉血管造影期间)计算得出的冠脉狭窄的功能严重性的指数,被定义为充血状况下(在狭窄后方的)远侧血压相对于(靠近孔口的)近侧压力的比(即,损伤后的压力与正常压力之间的比率)。换言之,血流储备分数表示:与在假设不存在狭窄的情况下的最大流量相比,沿冠脉血管向下(尤其是在存在狭窄的情况下的)的最大流量。对血流储备分数的常规评价使用侵入式导管插入术来直接测量血流特性,例如压力和流速。然而,这些侵入式测量技术给患者带来了风险,可能会给医疗系统带来巨大的成本。 

    为此,权利要求13的方法旨在当使用具有边界条件的用于模拟冠脉树中的血流的模型时,更好地考虑冠脉血流的患者差异。

    具体地,根据方法权利要求13,该方法是从表示人类对象的冠脉树的体积图像数据中提取至少一个个性化特征;然后基于所述至少一个个性化特征来调整充血边界条件模型(其表示针对参数模型的至少一个预定义充血边界条件参数);最后利用所述参数模型和所述个性化充血边界条件模型来确定所述人类对象的所述冠脉树的冠脉血管的血流储备分数。

    也就是说,该方法实际上仅仅借助于从体积图像数据中提取的信息来模拟出FFR值。因此,权利要求13限定的FFR确定方法是非侵入式的,不是直接施用于有生命的人体。

    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3的方法既不是以有生命的人体为直接实施对象,也不是以获得健康状况为直接目的,并不属于疾病的诊断方法。同时,判断一种方法是否是“以获得健康状况为直接目的”,还是应当根据该方法获得的检测值或测量值是否可以直接得到健康状况(例如患病风险度、健康状况、亚健康状况以及治疗效果等),而不是仅仅考虑特定的检测值或测量值可能具有某些临床意义,就认定该方法的直接目的是获得健康状况。

 

 作者:孟杰雄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2010[M]. 北京. 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 172-173.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审查操作规程∙实质审查分册. 北京. 知识产权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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