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验收通过了全国第一批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甘肃省等12个试点地方均通过验收,其中四川省、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湖北省、江苏省等6省市知识产权局试点工作验收结果为优秀。
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时发布了18项在此次验收工作中汇总的第一批试点单位经验做法,其中包括北京在专利代理行政检查事项中根据专利代理机构信用等级合理确定抽查比例;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共同签署《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一体化建设框架协议》,推进信用监管信息互通、信用监管经验成果共享;福建推进建立“知信贷”知识产权信用评价模型,将企业知识产权信用状况作为质押融资的参考指标,根据知识产权信用评价得分情况调整贷款授信额度;四川推进“前端预警、中端分级、后端联惩”的信用监管联动模式等来自12个试点地方的经验。此举旨在让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加强学习借鉴,全力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据悉,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20年起推动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申报工作,目标是在试点地区加强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设立科学合理的分级分类指标,做好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信息记录,完善分级分类信用监管机制。通过试点,建成畅通高效的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和典型案例,并推动全国知识产权信用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政策环境进一步完善,与地方社会信用体系有机融合,为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效保障。(知识产权报:刘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