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专业技术支撑,促进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5月6日至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首次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线上培训班。知识产权保护司、专利局人事教育部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开班式,35名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内容包括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建设情况,相关地方工作实践,技术调查官工作经验分享,以及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商标行政保护工作等。
2021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的若干规定(暂行)》,并经专利局相关部门推荐确定首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涵盖机械、电学、通信、医药生物、化学、光电、材料、外观设计等技术领域,平均审查年限16.5年,中高端人才占比超过91%。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并根据国家和地方办案需要指派相关领域的技术调查官参与行政裁决相关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优势,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