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下称《纲要》),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纲要》开宗明义:为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纲要。从全球来看,知识产权制度在现代化强国建设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建设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将知识产权放到现代化建设大局重要位置进行谋划,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从国内来看,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提升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日益凸显,我国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强国建设对高质量、高价值知识产权的需求比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近年来,我国研发经费投入持续大幅增长,已多年位居世界第二,2021年研发投入额高达2.7864万亿元。这些巨额的创新投入如能更好地结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将大幅提升创新效率和创新价值,节省大量的研发时间和经费,获得更多高质量、高价值的知识产权创新成果,更有力推动科技强国、经济强国、文化强国建设。从抢抓新技术革命机遇来看,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体系是抓住新技术革命机遇的关键。当前第四次科技革命正蓬勃兴起,我国历史性地与发达国家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纲要》提出,要回应新技术、新经济、新形势对知识产权制度变革提出的挑战。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方能更好地激励和保护创新,为新技术革命在我国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纲要》提出,到2035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世界前列,知识产权制度系统完备,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创业蓬勃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基本建成,目标十分宏伟和明确。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对标的是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其基本特征是知识产权拥有量大、知识产权价值高、知识产权保护严、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强,而且知识产权强有力地推动科技强、经济强、文化强、国家强。因此,我国要加快完善相关的体制机制,坚定走中国特色、符合国情、符合知识产权发展规律的知识产权强国之路。《纲要》明确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六大重点任务,这些任务环环相扣,通过一体推进落实,必将有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撑构筑新发展格局,实施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更好地保障国家发展安全,推动我国跻身世界强国之林,使命非常光荣,责任十分重大。
同时,高质量发展对知识产权提出了更高要求。《纲要》把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和版权产业、提升品牌竞争力、进一步凸显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等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目标,为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指明了方向。我国已经是知识产权大国,如何从大到强,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和价值是根本。要大力加强科技创新部门和知识产权部门的密切协同,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的优势,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创造的质量和价值。要紧紧围绕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布局,突出知识产权发展重点,面向世界科技创新前沿领域,进行知识产权前瞻性和战略性布局,努力占领知识产权竞争制高点。要坚持市场需求和问题导向,培育高价值专利、高知名品牌和高影响力版权。要围绕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实施符合区域发展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分类推进各具特点的知识产权强省强区强市建设。探索符合知识产权发展规律且与经济、科技、文化、社会融合发展的治理体系和治理模式创新,形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高地。(江苏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 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