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组织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2日。现将《认证认可条例》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请将您的修改意见向相关部门反馈。
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公布2021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考核及确认结果的通知
为了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组织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2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邮件发送至:tlxd@cnca.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认证认可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3.信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认监委秘书处(邮编: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认证认可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4.传真发送至:010-82260799,请注明“《认证认可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附件:
1.《认证认可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2.《认证认可条例》修订新旧对照表
3.关于修订《认证认可条例》的说明
认监委秘书处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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